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护评价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37°33’13.52”,东经114°58’1.47”。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在不改变原有工艺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机械炉排炉及配套设施,掺烧一定量的废旧纺织品、废橡胶塑料制品、废玻璃钢、废纸制品、废木制品、中药残渣、污泥等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DB13/5325-2021)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并对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技改后总处理规模不变。
二、项目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超
联系电话:13722370103
通讯地址: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邮编:0555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敬
联系电话:0311-66036380 传真:0311-66036369
邮箱:foxisbest@sina.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101号
邮编:05008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对拟建工程进行分析,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或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和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是否支持该工程的建设?
②工程厂址选址是否合理?
③工程施工期间,是否会影响您的生活和工作?
④工程建成后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⑤您认为本工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⑥您对本工程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